为确保学生会例会的顺利进行,使其充分地发挥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一晚7:30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干部例会。 2、例会成员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及副部长及干事组成
3、会议由主席或副团总支副书记主持,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4、各部部长需在例会上汇报上周工作及下周工作计划。并由分管副主席对其进行总结和安排。 5、在总结工作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自由发言以及交流各部的工作经验。
6、主席发言,总结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工作做出计划和安排。
7、例会结束后,各部部长留下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及思想交流。
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胸卡。提前十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勤工作。
8、在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到震动状态或关闭,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9、无特殊情况,与会人员都必须准时出席。如有事不能到会者,需事先向主席请假,由办公室备案,并找相应人员代为出席。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上报系学生工作领导组予以开除。
10、例会无故迟到三次,做无故缺席一次。
11、会上办公室对各部安排的工作,各部必须按时完成,未能按时完成二次者,取消本人及其所在部的年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