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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09-07-30   来源:网络转摘   点击:

大中专职业院校学生的毕业生,是一个向往和兴奋的时刻,意味着未来事业的风帆将从这里升起,新的里程将起步,这些莘莘学子都盼望把自己早日融进社会,把自己的所学知识和本领奉献给社会,为社会创造财富。现将大中专毕业生有关就业的政策、就业的技巧或与之相关的问题作以下解答。

1、就业程序哪些?

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开始。

①由学校提供就业信息,并负责推荐;

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双向选择;

③用人单位向学校返回接收意见(推荐表);

④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⑤学校将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就业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国家教育部;

⑥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下发,由省市地方调配部门按计划派遣。

2、报到证的作用

①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②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③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④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3、报到证遗失后怎么办?

毕业生毕业当年将报到证遗失的,经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毕业生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证明属实后,可为其补办报到证,须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原证丢失,系补办”字样;毕业生在毕业后若干年发现档案中无报到证的,可以补办《关于遗失高校报到证的证明》,办理手续是,单位出具遗失报到证的证明,由学校主管就业部门填写《关于遗失高校报到证的证明》,并盖章,然后到陕西省教育厅办理盖章手续。

4、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录用协议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有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

7、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关系如何迁转?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按其分配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携带人事档案。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迁转,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部门按国家分配计划(或就业派遣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关系。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关系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8、毕业生个人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学校还受理吗?

按照有关分配政策,用人单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退回按计划派遣的毕业生。但有的毕业生却提出种种理由,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对这类毕业生,学校不再受理其分配事宜,更不予调整改派。如毕业生经教育批评后仍坚持自行其事的,应按不服从分配处理。

9、毕业生表现不好而在报到后被用人单位退回怎么办?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表现一贯不好,在校期间受过较重处分的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仍没有用人单位接收,或因表现恶劣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毕业生,国家不再负对其分配工作的责任,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粮油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10、毕业生改派需要什么手续?

一、要有新的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加盖主管单位、人事局的印章);

二、要有原派遣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同意放行证明;

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四、原报到证。

11、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

先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分别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注明毕业生档案的邮寄接收地址。用人单位用人指标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珠海、宁波、青岛、大连、西安等地的单位还需所在市人事局加盖公章或填写单独的审批表。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双方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到毕业生所在系初审,由系负责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初审签字盖章,凡填写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要求毕业生(用人单位)补齐后,院就业指导中心再予以审核和鉴定登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送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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